商丘市五部门联合发文 全面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欠薪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5-09-18 15:30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近日,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商丘市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欠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履行监管职责、严格项目许可审批、共享项目信息等多个方面出台具体举措,全面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欠薪工作。

  《通知》明确,各部门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治理欠薪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及时应用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并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督办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案件,同样需督促在建项目应用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并监督检查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等情况,纠正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若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争议未完成结算导致欠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需督促项目限期核清欠薪情况。

  在项目许可审批环节,《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开工备案)时,审核施工所需资金安排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情况,对未满足资金安排或未开设专用账户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开工备案)。同时,这些行业主管部门需每月梳理施工许可(开工备案)项目信息,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名称、地址、合同工期、总额、开工日期及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共享给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监管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需对许可项目(开工备案)及时监管,依法督促项目相关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共享到项目信息后,需及时规范管理项目,督促落实工资保证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资金拨付与验收环节,《通知》明确,向总承包单位拨付经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资金或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时,主管部门需审核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不得拨付监管资金或出具竣工验收手续。

  此外,《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部门联动机制,重大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若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或有关部门在治理欠薪工作中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住建、城管、交通、水利领域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参照该通知执行。

责任编辑:王靖 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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